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承办案件的难易程度,按照优质优价、协商收费的原则,制定本收费办法。
第一条 代理民事案件: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分别确定收费标准。
(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起点为1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参照下列比例收费(超额递增):
10万元以下案件 10,000元/件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 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 4%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2%
(四)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五)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二条 代理行政案件:
(一)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10000元。
(三)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条 办理刑事案件: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3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3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50000元。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第四条 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事务,收费起点为5,000元/件;
(二)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涉及经济关系的法律事务收费起点为5,000元/件;
(三)审查、起草、修改经济合同、章程,参加项目谈判,企业转制、上市操作等,根据实际工作量或按合同标的数额的一定比例,由双方协商收费。按合同标的额收费的标准是(超额递增):
10万元以下 10,000元/件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 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 4%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2%
第五条 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一)解答法律咨询:2000元/小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书:
1、声明、启示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5,000元/件起;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书等5,000元/件起;
3、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5,000元/件;
4、民事合同、契约等5,000元/件起。
注:制作法律事务文书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加收工本费。
第六条 风险代理:
律师办理上述各类法律事务(刑事案件除外)的风险代理,收费额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但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注:律师在代理风险性案件时,必须签订详细的协议,以明确律师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不得签订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条款。
第七条 补充说明: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第八条 代理涉外案件及涉外非诉法律事务:
涉外(含涉港、澳、台)的案件收费最低不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二倍。
本收费办法自2017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