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振所成功举办2016年度会议
2017-01-13 国振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月举办了2016年度会议,以此答谢为国振所而努力而奉献的每一位同事。在此次会议中,国振所的各位合伙人都做了重要讲话,就过去的一年的各项工作做了深刻的总结,也对国振所的成绩给出了高度的评价,无论是团队建设还是业务水平,国振所都在不断进步,快递发展。同时各位合伙人也对过去存在的些许不足提出了自我批评,总结了过往经验,提出了改进意见,相信在新的一年国振所会更加努力,创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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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秦参加朝阳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成立大会
2016-12-14 12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召开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北京团市委社区部部长林宇、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钱蓉晖、朝阳团区委书记孔钢城、朝阳区社会办副主任李永纲、朝阳区民政局社团办主任裴兴晔计以及77名协会会员、会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由朝阳团区委副书记刘苗苗主持。国振律师王洪秦参加了本次成立大会。
大会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及监事。随后分别召开了协会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孔钢城为会长,刘苗苗、李永纲、金英梅三名同志为常务理事,曲平、孙鸿艳、李君甫、袁光亮、裴兴晔五名同志为副会长,马恒为秘书长,王洪秦为监事长。
朝阳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是在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指导下,由朝阳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发起成立的全市首家区级青少年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协会致力于服务朝阳区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社工事务所、社区青年汇,创新沟通渠道、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事业平台,提升朝阳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朝阳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服务朝阳区域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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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秦参加朝阳区201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
2016-06-15为扎实推进朝阳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5月31日,团区委召开2016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黄晓伟,团市委权益部部长蒋华茂,团区委书记孔钢城,区教育工会主席陈先豹出席会议。国振律师王洪秦作为区青联委员代表参加会议。
孔钢城同志首先作朝阳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报告,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会上举行了朝阳青联“青春助学助困基金”启动仪式,由区青联委员代表、国振律师王洪秦介绍朝阳青联“青春助学助困基金”的筹备情况,由区教育工会主席陈先豹介绍“青春助学帮扶计划”。朝阳区心声社工事务所主任鲁玉兰代表“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进行发言。
最后,区政府副区长黄晓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2016年朝阳区青少年权益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有效推动预青和未保工作开展;二是敢于创新、积极履职,真正为青少年搭建成长成才平台;三是加强宣传、发挥优势,动员发动社会力量,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权益”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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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振所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主管培训大会
2015-11-202015年11月19日,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培训班在北京律师学院顺利举行。培训班吸引了120余位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曾海应邀出席开班仪式,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毛亚斌主持会议。本次培训班的组织工作,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负责。
在开班仪式上,赵曾海副会长从开班培训的目的、行政主管的作用、行政主管应当具备的素质等方面与参加培训的行政主管进行了交流,并结合自己的管理经验给广大行政主管提出了“确定目标、分解任务、布置落实、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24字建议。
在互动环节,行政主管们结合自身律所的发展和面临的问题,与四位授课嘉宾进行积极地交流。培训班结束时,参加培训的行政主管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本次的培训班收益颇丰,希望能够再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类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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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秦参加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硕士教学研讨会
2015-07-20 7月17日至18日,作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硕士的校外导师,国振律师王洪秦应邀参加了该院法律系组织的法律硕士教学研讨会。法律硕士生研究生教学工作是法律硕士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应用文理学院今年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研讨会由法律系主任王平教授主持,来自全校各学院、部门的法学专业教师、法律硕士校外导师代表等二十余人到会。
会就法律硕士培养方案、教学任务落实、教材选用、教学团队组建及运行机制、学生日常培养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讨,为下一步教学运行、课程及团队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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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芹律师做《如何书写合格的律师函》培训
2015-06-302015年6月2日,我所在大会议室进行了所里的常规培训。此次培训的主讲人是我所资深律师、合伙人王文芹;主讲的题目是《如何书写合格的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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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英律师为国振所做《最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热点关注》专题讲座
2015-06-02 2015年5月19日下午,国振所举办了《最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热点关注》专题讲座,该讲座由我所资深律师、合伙人刘红英为大家主讲,刘红英律师结合最新案例及自己承办的多个案件,从多个角度就最新民诉法解释的热点、难点、疑点及出台背景等进行了深入剖析、讲解。143
张明律师成功维权受赠锦旗
2014-04-10 国振所张明律师代理的委托人杨树华的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受到了委托人的表扬。委托人为感谢张明律师专业、细致、高效的代理工作,近日给张明律师送来锦旗,以表谢意。委托人杨树华老人年过七旬,由于与再婚配偶子女就继承配偶房产发生纠纷,私下和再婚配偶子女协商进行继承权公证,在杨树华老人经过近一年的收集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后,再婚子女却不配合进行继承权公证,提出不合理要求。在杨树华老人特别无助的时候,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我所张明律师。张明律师在受理此案后,通过认真分析案情,为尽快解决案件,避免给杨树华老人的造成过重精神压力并考虑老人的身体状况,减少诉讼成本,结合案件情况,张明律师制定了先代表杨树华老人与其再婚子女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再诉讼的策略。张明律师多次和杨树华老人再婚配偶子女进行协商,经过几个月时间的多次协商,由于对方仍然坚持不合理要求,协商未果。
在此种情况下,张明律师果断提出诉讼,代表杨树华老人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张明律师据理力争,依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多次与对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谈话,并最终同对方子女在开庭前调解成功。与此同时,在朝阳法院法官积极努力下,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杨树华老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特此赠与张明律师锦旗一面以表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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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振当选中国青基会兰花草艺术基金会理事单位
2014-03-032014年1月,王洪秦律师被聘为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兰花草艺术基金理事,同时,国振当选为该基金会的理事单位。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兰花草艺术基金发起于2008年5月,是致力于改善中国中西部文化艺术教育不均衡状况的非营利性慈善组织。服务范围是开展济困助学、艺术教育、专业培训、社区建设、课题调研、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今后,国振将继续推进律所公益慈善活动的开展,多渠道、系统性、制度性将成为国振公益慈善活动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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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振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签约合
2013-11-30 2013年11月29日,国振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合作签约仪式在该院举行。该院党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贾方,法律系主任王平教授、副主任郭娅丽教授、刘靖娟副教授,国振所主任王洪秦律师、合伙人何树利律师及夏桂影律师出席签约仪式。签约前,贾方副书记对与国振所的合作表示祝贺,王平主任介绍了该院法律系的现状和拟与国振所合作的内容,郭娅丽副主任介绍了法律系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王洪秦主任介绍了国振所现状,并对双方合作表示期待,同时表态将对该院学生培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双方就法律教育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培养应用性人才,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达成一致。贾方副书记与王洪秦主任分别代表院所两方郑重签署合作协议。贾方副书记为受聘该院客座教授的王洪秦等五位资深律师颁发了聘书;王洪秦主任为受聘国振高级顾问的王平教授颁发了聘书,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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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瑛做《特许经营争议热点》的培训
2013-10-27 2013年10月25日下午,本所合伙人刘瑛为全所律师进行了《特许经营争议热点》的培训。培训中,刘瑛律师针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合同的效力的问题以及关于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和撤销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讲解。
培训结束后,各位律师针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培训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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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广做《商标与域名争议的法律分析》培训
2013-09-06 2013年9月5日,国振举办了《商标与域名争议的法律分析》的法律讲座,合伙人毕文广律师为国振律师进行了讲解。讲座中,毕文广律师针对注册商标与域名的法律性质、特征以及实践当中发生的商标与域名之间的争议进行了法律分析;此外,介绍了通用域名争议的行政投诉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操作程序,即利用《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通过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进行行政投诉,以达到维权的目的。
讲座完毕后,各位律师针对商标与域名的争议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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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做《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法律分析》的培训
2013-08-19 2013年8月16日下午,本所合伙人张明律师为国振律师进行了《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法律分析》讲座。讲座中,张明律师重点围绕在非诉法律事务中的合同起草、审查、修订过程中如何约定违约金条款及如何确定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在座律师进行讲解;同时,在诉讼法律事务中,受理合同纠纷案件时,根据代理违约方或守约方的不同角度,针对违约金的赔偿应如何主张权利或进行抗辩进行讲解,以期做到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讲座中,张明律师结合自己代理案件的判决结果,梳理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就人民法院对有关合同违约金争议的判决所依据的相关因素,深入浅出的进行分析、讲解。
讲解完毕后,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合同纠纷问题,各位律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本次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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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冰律师做《男性保健》的培训
2013-07-15 2013年7月12日下午,本所合伙人王冰律师根据临床实际工作经验,结合律师工作的特点以及易引发的病症,为大家讲解了高血压防控、食盐用量与控制、前列腺疾病的预防等等内容,与大家展开讨论。201
王冰律师《临床医师医疗纠纷法律事务讲座》
2013-05-152013年5月11日,国振所王冰律师应医院管理公司的邀请赴浙江杭州开展为期2天的《临床医师医疗纠纷法律事务讲座》。
王冰律师运用大量来自临床一线的实际案例,结合《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就临床执业医师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如何应对、如何处理、在法律上如何分析、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小、执业医师的法律责任划分等问题,进行讲解。在培训的后半部分学员们纷纷结合临床工作实际提出自己的问题和看法!
本次医疗事故纠纷法律讲座,有来自于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的三甲医疗机构的业务院长、医务科主任、妇产科和骨科主任,也有部分民营医院的工作人员。
王冰律师希望通过本次讲座,能够提高临床一线的执业医师、医院机构在预防和化解医疗事故纠纷的实际操作能力,改善医师的生存现状,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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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做《业务拓展与创新-以劳动法为例》的培训
2013-04-272013年4月26日下午,本所高级合伙人高峰律师为国振律师做了《业务拓展与创新-以劳动法为例》的内部培训活动。
高峰律师通过在劳动法领域多年的实践经验,与大家共同分享了如何结合自身的业务方向来拓展业务的经验。高峰律师通过分析律师行业的特点,提出根据业务类型特点进行合理定位,然后明确服务对象,进而以发现需求、创造需求、满足需求的营销方式研发法律产品。同时,有针对性地确立拓展方法,并合理选择拓展途径,最终实现律师业务的创新与发展。
本次讲座开阔了大家的视野,拓展了思路,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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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树利做《新刑诉法下的刑事辩护》的培训
2013-04-18 2013年4月12日下午,我所合伙人、刑事诉讼业务部主任何树利律师在本所讲授了《新刑事诉讼法环境下的刑事辩护》。由于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变动较大,辩护权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如何在新刑事诉讼法环境下更好的开展刑事辩护工作,是广大律师普遍关心的问题。何树利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多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上百起,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时间经验。何树利律师根据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己承办过的典型案例,从“刑事律师的责任心”、“外地办案应注意的尺度”、“当庭辩护的要领”、“刑事辩护风险”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刑辩律师应当具有相当的敬业精神,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外地办案过程中不要自高自大,亦不要妄自菲薄;辩护和辩护词的基本要求和技巧;刑辩律师应当防范的风险等内容。
由于何律师的授课内容结合了自身的实际案例经验,使参加讲座的律师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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